国税总局发布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为助推金融企业加大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力度,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放宽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条件,将实施简易程序税前扣除限额由3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进一步简化了税前扣除的证据材料,帮助化解金融企业信贷风险,缓解涉农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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